民用航空,是指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了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动以外的所有的航空活动。民用航空,通常分为通用航空业务和运输航空业务两类。在中国,发展快速、应用成熟的是运输航空业务,其中运输航空公司进行经营的商业航班和航空邮件等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用航空通常是指使用各类航空器,如飞机、直升机、气球或飞艇等,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
通用航空的业务内容包括作业类、消费类和飞行训练三大块,作业类主要是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消费类则主要是私用飞行,也包括医疗卫生、抢险救灾、科学实验、文体竞赛等方面的飞行活动;飞行训练则是为了获取各种飞行执照和等级而实施的飞行训练活动(国际民航组织把民用航空活动分为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作业航空,通用航空并不包含作业航空,中国则把后两类合并称为通用航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一些飞行作业,比如农业中的农药航空喷洒、林区进行的航空护林、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的航空医疗服务和在庆典时进行的空中飞行表演等都属于通用航空范畴。由此可见通用航空的内容是包罗万象的,对于各种飞行的要求也各不相同。
“通航在中国”示意图
通航与运输航空的区别
通用航空和运输航空的区别在于对航空器不同的应用方式,如一架大型客机如果隶属于航空公司并执飞商业航班,那么它进行的是运输航空任务,而当这架飞机进入航校进行飞行训练任务时,它进行的就是通用航空任务。由此可见通用航空和运输航空的区别在于航空器的应用领域,而不是航空器本身。
中国航空器划分细则
在民航专业分类中一般依据飞机的技术背景进行分类,首先将航空器分为飞机、旋翼机、滑翔机、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和初级飞机等五种类型。在飞机又细分为单发陆地(指一台发动机,陆地机场使用)、多发陆地、单发水上和多发水上等四种类型。在其它分类下也进行了相应的细化。如下图
航空器划分细则
根据飞行员与航空器的运行能力确定其飞行等级
运行方式是对飞行员运行能力的要求。运行方式有目视飞行和仪表飞行两种。目视飞行顾名思义就是使用目视地标当作飞行参考的飞行方式。
目视飞行要求飞行员必须保持目视地标参考,在飞行中必须能够与标志性地形地物,比如公路、河流或者标志性建筑等保持目视接触,因此其飞行高度不会太高,航线也比较短,对天气条件有较高的要求,对飞行员的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
仪表飞行则是在一定的天气条件下,以航空仪表指引进行飞行,可以摆脱目视飞行的限制,是目前运输航空主要的运行方式。仪表飞行又可以细分为多个仪表等级,能见度要求可以从5km逐步降低到2km、800m、300m、50m甚至到0,这些等级用以界定不同天气条件下飞行员和航空器的运行能力。
飞行执照=执照类型+操作机型+运作方式
飞行员的运行资格是由飞行员取得的航空器驾驶员执照(以下称执照)决定的。在中国,民航共用四种执照类型:私用执照(PPL)、商用执照(CPL)、航线运输执照(ATPL)和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MPL)。各种执照在不同的通用航空业务中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这些执照中同时对允许飞行员使用的航空器和运行方式进行了注明。
飞行执照既要标注飞行员的执照类型,也要标注飞行员的航空器许可和运行方式许可。例如,一个飞行员持有一个私照(PPL),允许他使用的航空器是两台发动机的陆上飞机,并只能进行目视飞行,那么在他的执照上完整描述为私照-多发陆地-目视飞行。